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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第二批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www.dghgxx.org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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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科〔2008〕96号

各镇(街)科技办、各有关企业:

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国家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我市也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现开始受理2008年国家创新基金和我市第二批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2008年度申报条件依照科技部编制的《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以下简称《申请须知》),主要是:

(一)无偿资助的一般项目

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二)贷款贴息的一般项目

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其他申报条件请有关企业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并对照《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结合企业实际,申报创新基金或创新资金项目。

(三)已获国家创新基金立项未验收、已获东莞市创新资金立项未验收、已申报2008年第一批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2008年不得再次申报创新资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方式

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有两种申报方式可以选择,但是只能选其一:

(一)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

由当地服务机构进行项目申报辅导,由省科技厅直接推荐上报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国家创新基金立项后省、市给予配套。

(二)市科技局作为推荐单位

由当地服务机构进行项目申报辅导,先申请市创新资金项目,市创新资金立项后再由市科技局推荐上报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申请立项,国家立项后,市不再给予配套。

三、申报程序

详见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四、服务机构

(一)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科学馆6楼

联 系 人:吴锦明

联系电话:22114308、22113281

传真:22114393

E—mail:22114308@163.com

(二)东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A5栋2楼

联 系 人:林燕萍

联系电话:22891316

传真:22892316

E—mail:linyp@ssl.gov.cn

(三)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华凯大厦601

联 系 人:丁进勇、杨希霞

联系电话:22982027

传真:22982107

E—mail:lawyerdjy@126.com

(四)东莞市科技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科学馆7楼708

联 系 人:范其文

联系电话:22113395

传真:22113395

E—mail:fqw@dg3g.com

五、受理时间

2008年10月6日至11月15日

请各有关镇(街)认真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08创新基金文件资料(印刷版).doc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联系人: 杨景新,联系电话:22831332)

主题词:科技 创新基金 通知